诚实与圣徒——读《美人赠我蒙汗药》

周六读完《美人赠我蒙汗药》,想到老侠悲剧性的结局,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一个受难基督的形象:为自己的信念奉献生命。

老侠的书我读得不多,这本书让我得以窥见他的观点。他和王朔的谈话,围绕“文化”“知识分子”等话题,批判机关枪横扫文坛诸多名人,读来爽快。除了臧否人物,我更有兴趣的是老侠在二人谈话中表露的观点。

老侠对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,抱有彻底好感,甚至是崇拜。对中国文化传统,老侠没太多好话,把孔子、屈原一帮人贬得一无是处(见《欺世盗名的传统》),批评“中国文化中没有宗教情怀,没有神秘主义”(见《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》)。他站在什么立场立论、以什么尺度批判呢?在聊到刘小枫时,老侠肯定了刘小枫参照基督教批评中国传统的路数,他说:

中国传统中的人格弱点,很重要的原因是传统中没有一个超越性的绝对尺度,实用得很,一个民族、一个人,没有一种自律或者他率的非实用尺度,就没有了底线,什么事都敢做,凶残虚伪且丑态百出。西方文化,从圣 奥古斯丁开始,就为人的自我认识树起了一个绝对的尺度,正是在这一神学的尺度下,人世才罪恶重重,人性的弱点才能凸现出来,人才能反省自己,心存敬畏。——《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》

老侠提到一个概念:”绝对尺度”。他对实用性尺度嗤之以鼻。在中国传统中,充满权数、谋略,发展到当代文坛,又出现了各式各样“献媚”。老侠瞧不起“学术掮客”,特意点名余杰、摩罗、孔庆东三位,批评他们自夸和献媚,十分龌龊。

对中国知识分子,老侠抛出一个问题:

就是当持续了半个世纪的民族大灾难已经发生而且余震不断的时候,应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和方式去面对灾难?我觉得最大的虚伪是他们首先搞清自己,把自己放在控诉者和审判者的位置上,从来没有人或者是极少有人问过自己,出于自愿也好,被逼无奈也好,我是否参与了制造这灾难?我是不是同谋者?我应不应该负一份哪怕仅仅是道义上的责任?——《年轻一代的”身体政治学”》

老侠无疑是拿着“绝对尺度”的尺子在量人。面对苦难追究责任,很多人会逃避,自觉不自觉作出自我辩护。这些东西体现在作品中,就变成“中国的文字都带有虚饰性,美化自己和美化苦难,美化苦难就等于为苦难开脱。”这一点挺操蛋。在文艺作品中,作家不批判反省苦难,而是作出一种坚忍不拔、等待光明的姿态,从苦难里扒出来鸡毛蒜皮的美好、希望、浪漫,最终发一通“歌颂人民”的赞美。这似乎是一种流感,从文化作品到宣传材料,全是染上这种套路。把灾难变成喜事,从苦难里获取道德力量,是“一种不诚实,一种献媚”,实在让人反胃。

老侠口中的“绝对尺度”,标准定得高。他举了几个达标的例子:法国的现代圣女薇依,不忍心在异国多领救济量,饿死在异国;法国作家纪德,揭露苏联治下恐怖真相。不合格的例子比比皆是:国外的高尔基,配合苏联当局对苏联情况三缄其口。国内的知识分子,老侠就认为钱钟书和杨绛对那段经历表现得太云淡风清,“既对苦难和社会不公正保持沉默,又能把自己塑造成似神的人格。”老侠显然不满意,因为他是积极的行动者,把沉默者都视作了妥协者,乃至帮凶。即使是陈寅恪,老侠承认他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代表,却还认为他“仍然不够层次”。

不会有一点苛刻吗?我想,老侠期待知识分子在承担道义上有更多勇气、做得更多。的确算苛责了。陈寅恪这样标志性的人物,即使什么话都不说,下场也很悲惨。那些大声说话的知识分子,下场更是无语形容,不能因为名气不大就认为他们不存在。写到这里,我突然意识到一点:**老侠在期待别人做圣徒。**

耶稣基督背负了拯救人类的十字架,最后流尽鲜血死去。这样一个受难者的形象,多么光辉、崇高,指引人。老侠作为知识分子,认为把自己和同类都应肩负道义上的责任,做一个在“绝对尺度”上站得住脚的人。所以,看到从灾难里生存下来的人保持沉默、为自己开脱,或是在作品里渲染苦难的必要,他感到失望和愤怒。这是他的立场。但是,勇气要付出代价,无比沉重,老侠对此节又没有展开详谈。

如果我是在一年前读到这本书,肯定不会如此正面地去理解老侠。我会觉得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疼,怂恿别人去送死。但是就像耶稣在被钉上十字架的一刻,他作为人子的使命就终结了,他会复活升入天国。老侠要求别人“诚实”,做圣徒,他自己率先作出了榜样,他确实做到了自己说的,一切诋毁都显得苍白,让我无话可说,只能献上自己的敬意。

(最后,是我从书中的一些摘录:)

  • 关于“理想”

老侠:不能实现的才是理想,能实现的就不是理想。理想对人的意义不在于它可以实现,变成现实的好处利益,而在于它为人类反省自身提供了一个绝对的尺度或参照系。理想来自现实的残缺,它激发人们对现实的不满、对自身的不满,因而激发人们对自身和现实的怀疑和批判。

老侠:天堂只在虚无飘渺处,在天上,而人间、地上没有天堂,永远没有。凡是企图建立人间的尘世的世俗天堂的任何理想,只要一投入实践,都注定要创造出人间地狱、尘世灾难。

  • 关于“自由”

老侠:自由所允许的束缚只有自律式的自我约束。西方的自由社会也有种种约束,道德的、法律的、宗教的,但这些约束在一个可以自我选择的制度中,都能还原为一种自愿的自我约束。道德是我选择的伦理标准,法律是我投票认可的社会规则,宗教是我信仰的终极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