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读莫言

很早之前,我在高中的一本读物上读到过莫言。这篇文章讨论到地域对作家的语言的影响,说即使是出生地那么近的两个作家,莫言的语言就明显带有故土的气息,而另一个作家(名字忘了)则淡得多。我全然没接触过莫言的作品,直到莫言得到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,我脑海中也只有个模糊印象,知道他是乡土一派的作家。

最近开始读莫言的作品,最先读的小说是《牛》。之后,读了他的散文集《会唱歌的墙》和《透明的胡萝卜》。莫言是个十分高产的作家,作品的风格多变,反映的主题也十分丰富。这三本书,已经能使我印证这一点。

《牛》里,村公社里一头公牛要被阉割。兽医、村干部、公社社员、我和乡干部,一群人围绕着这头动过手术后的牛,动尽形形色色的脑筋。最后,牛伤口感染死了,被乡长扣下和诸位干部饱食一顿。熟料这头死牛已经感染了病菌,毒倒了所有吃它的高级人物。牛是一个线索,透过它展现人的丑态,有小人物的斤斤计较,更多的还是为官者装模作态式的虚伪。虚伪者能当道,堂而皇之,其荒谬的根源不言而喻–整个政权是这样运作的。描写一种荒诞,其实真正想展现给读者的是反面的讽刺。

体现莫言语言特色的,有这么一段描写。牛被阉割后的伤口感染,卵袋里胀满脓血,”我”戳了它一刀。杜大爷很赞赏”我”的做法:

杜大爷折了一根树枝,转到牛后,将树枝戳到牛的蛋皮里搅着。牛似乎很痛苦,想抬起后腿蹬人。但它仅有蹬人的意念,没有蹬人的力气了。它的后腿抬了抬就放下了。它只能用浑身的哆嗦表示它的痛苦。杜大爷真诚地说:”牛啊牛,你忍着点吧,这是为了你好……”蛋囊里的脏物哗哗地往外流,先是白的、黄的,最后流出了红的。杜大爷扔掉树枝,说:”好了,这一下保证好了!”

恶心死我了。颜色词的应用,一下把场景写活,形色俱备,场面的确让人倒胃口。

《透明的胡萝卜》十分晦涩,我反正没读懂。黑娃一句话也不说,行为也古古怪怪。他跟着小铁匠做学徒,从全书的角度看,似乎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围观小铁匠、小石匠、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。有人说这部小说类似童话。莫言描写黑娃在火炉边,语言充满了想象力。黑娃这个默然、有神奇感觉的形象到底意味着什么,我一头雾水。

《会唱歌的墙》是一本轻快的散文集子。说它轻快,是相对小说而言的。莫言写了他儿时的生活经历,创作历程,在军队里的生活。特别是关于”吃”的几篇文章,真不错。莫言的人生态度,从这本集子里能得到很多资料。他童年时家庭艰苦,为食物所受的折磨的给他的一生留下影响,在作品里体现出不可磨灭的印记(譬如,《牛》最后难免沦为食物),同时也更能反思那段荒谬时代的种种过错。他受到军队的恩惠,对军队的感情很深。但他不是单纯的党的作家,要全面地认识他的立场。他说自己的文学创作,受到福纳克的影响,致力于构建属于他自己的高密东北乡,在这片由他主宰的土地上将一切抱负付诸现实。

莫言的语言,特点之一是泼辣鲜活,流畅,没有翻译腔。叙事时俗得接近口语,所以显得气势连贯。写景抒情时,又细腻贴切。他的题材,大多围绕了乡村和民俗。

现在我不是很感冒他的风格。他太”土”了,我不适应,就像我不能爱上煎饼卷大葱这种吃法。他的作品追求技法,我欣赏起来常有困难。

但不管我怎么看,莫言的价值和伟大摆在那儿。我还要多看些,也许逐渐我就学会了欣赏这种美。